普通抵押權 VS 最高限額抵押權
- 維克 吳
- 2020年12月23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房屋或土地設定,上面的普通抵押權與最高限額抵押權有什麽不同??
普通抵押權:擔保範圍爲原債權、利息、延遲利息、違約金及實行抵押權之費用,求償額度無限制
(說白的就是有舉證的收據或單據就無求償額度上限)
最高限額抵押權:同上,唯一不同的是受最高限額的限制,且超過債權部分僅一般效力,無優先效力。(說白的就是求償額度最高上限就是設定的金額,不足的部分無優先求償權)
實行抵押權費用有哪些?
代書費、律師費、法院行政的規費、土地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
普通抵押權
設定額度:與貸款金額相近
優點:設定金額小
缺點:求償額度無上限(原因是要追討尚未繳納的利息與實行抵押權費用)
最高限額抵押權
設定額度:爲貸款金額1.2倍~2倍
優點:求償有額度限制,有機會拿回一些金額
缺點:設定金額大(原因以加入未來尚未繳納的利息與實行抵押權費用)
南部民間設定大多用普通抵押權,北部民間設定大多用最高限額抵押權
沒有那個比較好與壞,畢竟使用者付費;普通抵押權的風險在於沒有求償上限,最高限額抵押權的風險在於設定金額偏大;請謹慎商家與對象,詳閱契約内容,避免糾紛。
歡迎指教,不足的部分依法律規定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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